您好!欢迎来到三晋财税云平台!

服务热线:

0351-5250138
0358-8233311
400-998-0138

用户注册

  

我已同意并阅读

  

用户协议

注册

已有账号,立即登录

首页 > 政策法规 > 会计准则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

2023-12-15

298

财会〔2023〕21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保持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我们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  政  部

2023年10月25日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