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三晋财税云平台!

服务热线:

0351-5250138
0358-8233311
400-998-0138

用户注册

  

我已同意并阅读

  

用户协议

注册

已有账号,立即登录

首页 > 新闻动态 > 员工心声

对科研院所整体绩效评价的几点思考

2022-04-02

857

      近期由山西省财政厅组织的“每月一讲”活动,在本月围绕科研院所整体绩效评价为主题,深入了解了高校构建绩效指标相应的方式和路径。

      通过此次活动,个人对科研院所整体评价有以下几点思考:

      一、科研院所是一个涉及多方利益主体的非营利性组织,换句话说,是由利益相关者组成的社会机构。科研院所的绩效评价区别于传统的大学评价形式,表现得更加具有权威性,意味着科研院所绩效指标的制定与政府部门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政府不同于科研院所,关注多重维度,比如如何针对不同类型的科研院所采取公平公正的绩效评价标准。因此,建立多元主体协商沟通机制是势在必行的。

       二、科研院所绩效评价指标的设定不仅是为了反映科研院所的客观现实状况,还是为了做出一种预警,促进科研院所均衡发展。“双一流”建设方案本身不是一劳永逸的,而是一个动态化的过程,意味着我们要保持指标体系与指标在整个绩效评价中所起作用的一致性,即绩效指标要具有动态性原则,这里的动态不是简单的指标体系中的动态指标,而是我们对于整个指标体系的调整,因此在确定绩效指标体系时,要跟随目前在新时代背景下社会发展要求的变化,以及科研院所教育目的、教育实践、教育质量的管理与调控的变化,对于特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方式应该发生特定的变化。

      三、科研院所绩效指标的设定要符合价值目标,具体来讲要将科研院所资源尽可能地应用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落实科研院所内涵建设,帮助管理者和决策者通过评价发现、诊断问题,制定相应的政策,促进总体发展规划与特色建设。